近年來,珠三角地區空氣質量改善顯著,但大氣污染物濃度距世界衛生組織第三階段目標值仍存在差距。為持續降低PM2.5和O3濃度,需開展深入科學研究,挖掘污染物減排潛力,尋求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路徑,為相關政策措施的制定提供有效參考。
一、結構性調整是珠三角地區空氣質量持續改善的重要措施
“十四五”是支撐美麗中國目標實現、促進生態環境質量進一步改善的關鍵時期,需持續深入開展大氣污染治理工作。參考美國、日本等國大灣區治理經驗,實施大氣污染防治政策措施可使PM2.5濃度實現長時間持續下降,但O3污染進一步改善需較長時間。東京灣區治污經驗表明,結構性調整和針對性防控措施可有效推動空氣質量快速改善。對比紐約灣區能源、產業等結構發現,珠三角地區煤炭使用量依然較高、清潔能源使用比例較低,第三產業占比較低,擁有較大結構性調整潛力。因此,為推動空氣質量進一步改善,珠三角地區需持續深入開展結構性調整工作。
二、珠三角地區空氣質量改善方案建議
為實現珠三角地區2035年空氣質量達到世界衛生組織第三階段目標值,研究團隊設定了PM2.5和O3濃度下降目標建議,應用HDDM-RSM模型,構建了珠三角地區PM2.5和O3年濃度對前體物排放量的響應模型,開展了實現空氣質量改善目標的減排需求測算。研究表明,在珠三角地區PM2.5污染治理中,需重點控制二次有機氣溶膠等PM2.5的二次組分;在O3污染治理中,短期內需強化VOCs減排,長期則需推進NOx深度減排以實現空氣質量的根本改善。
進一步結合減污降碳目標,挖掘產業、交通、能源結構調整的減排潛力,研究團隊開展了減排路徑分析,以科學支撐《珠江三角洲地區空氣質量持續改善方案》制定。《方案》從九方面提出了多項措施,推動珠三角地區空氣質量持續改善:
1. 加快優化產業結構,推進產業綠色提質
將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作為推動經濟綠色高質量發展的突破口;大力發展綠色低碳產業,建設國內領先的綠色技術轉移、轉化及產業化平臺,推動傳統產業轉型升級,逐步淘汰水泥、平板玻璃、陶瓷等的落后產能。
2. 促進能源結構綠色轉型,推動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能源體系
構建清潔低碳的多元化能源供應體系,擴大新能源和外調電比例,嚴格控制煤電;深入推進重點領域節能管理,嚴格控制能源和煤炭消費總量,加快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
3. 優化交通運輸結構,促進交通運輸綠色低碳發展
完善基礎設施,提高水、鐵運輸分擔率,打造綠色高效的貨物運輸系統、綠色便捷的城際客運軌道交通系統、綠色低碳的城市公共交通系統,推廣利用清潔低碳的新能源裝備。
4. 規范空間布局,引導產業合理有序發展
構建減污降碳協同增效的大氣環境分區管控體系,有序推進產業布局優化調整,打造綠色工業園區為主導的產業布局體系。
5. 深化工業源污染防治,強化多污染物協同減排
加大工業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力度,深化工業窯爐分類分級治理,提升工業鍋爐治理水平,推動工業源大氣污染物與溫室氣體協同防控。
6. 深化移動源污染防治,協同減排NOx和VOCs
嚴格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監管,加快淘汰老舊車,加強船舶排放管理,推進空港治理,加強成品油質量監管,強化油品儲運銷過程VOCs監管,強化油氣領域甲烷與VOCs協同治理。
7. 加強面源精細化防控,有效提升監管治理水平
綜合治理揚塵污染,加強秸稈綜合利用與禁燒,加強餐飲、有毒有害空氣污染物、消耗臭氧層物質等其他面源污染治理監管。
8. 實施重點時段污染防治攻堅行動
加強大氣環境監測預警能力、加強污染天氣防控應對、健全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體制機制,創新粵港澳大灣區大氣污染防控合作模式。
9. 提升科學治氣能力,實施藍天保衛戰科技支撐行動
推進相關法規標準修訂,探索基于健康的空氣質量評價方法,開展污染源排放調查和信息化平臺建設,擴大自動監控、工況監控等新技術手段應用,增強污染防控科技支撐。
研究團隊開展大量工作,參考國際經驗,立足區域發展現狀,提出制定珠三角空氣質量改善方案建議,以期推動該地區PM2.5和O3濃度達到世衛組織第三階段目標值,并同時為全國其他區域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提供經驗。
(廖程浩 廣東省環境科學研究院 大氣環境研究所所長 高級工程師)
原標題:專家觀點 | 廖程浩:珠三角地區空氣質量持續改善方案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