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處理設備 污泥處理設備 水處理過濾器 軟化水設備/除鹽設備 純凈水設備 消毒設備|加藥設備 供水/儲水/集水/排水/輔助 水處理膜 過濾器濾芯 水處理濾料 水處理劑 水處理填料 其它水處理設備
山東派力迪環保工程有限公司
閱讀:621發布時間:2012-12-14
14日上午,原告東營市*訴被告吳某、東營某運輸有限公司、淄博市周村某溶劑化工廠環境污染責任公益訴訟案,其中民事審判部分在東營市中級人民*環境保護法庭宣判,這是山東省*環境污染責任公益訴訟案件。經審理,*一審判決被告吳某、淄博市周村某溶劑化工廠賠償原告東營市*環境污染損失費用7425607元,用于被污染場地的修復治理工作。
2011年5、6月份,被告吳某與淄博市周村某溶劑化工廠的法定代表楊某口頭協商,由吳某以每車5000元的價格,外運該廠生產的工業廢水。2011年7月29日20時50分左右,被告吳某駕駛一輛綠色槽罐車,向墾利街道辦事處境內勝采集輸隊南側方向行使。在當日20:55分左右,該車在距勝采集輸隊南20米處停下,確認周圍環境安全后,吳某遂將車上散發刺鼻化工氣味的粘稠黑色液體傾倒至現場,東營市*執法人員當場攔截,并依法立案處理。
經查,被告吳某傾倒工業廢水共13車,約260噸,污染土地面積達66畝。對此,當地居民受到了難以忍受的酸臭、刺鼻化工氣味的侵擾,白天不敢開窗,即使炎熱的夏天也要戴著口罩阻擋有害氣味的侵蝕,夜晚經常在熟睡中被熏醒,有的居民已經出現了頭暈、惡心癥狀,甚至誘發了哮喘、鼻炎等病癥。
為了對受污染場地采取有針對性的治理措施,墾利縣*從被污染場地的不同點位對地表水和底泥進行取樣,分別送至科研部門對樣品中的污染物進行定性、定量分析檢驗。檢驗報告結果顯示,送檢水樣和底泥中分別檢出不同程度的對人體有害的揮發性有機物、半揮發性有機物和重金屬污染物。部分污染物屬于有毒有害物質,對該場地及周邊人群、生態環境構成威脅。經評估,治理修復費用總計7429765元。
針對2名被告的非法排污行為,原告東營市*將被告吳某、東營某運輸有限公司、淄博市周村某溶劑化工廠訴至法庭。2012年12月6日,原告東營市*申請撤回對東營某運輸有限公司的起訴,東營中院予以準許。
對山東省環境污染公益訴訟首案,東營中院審理認為,一切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環境的義務,并有權對污染和破壞環境的單位和個人進行檢舉和控告。污染者付費是我國環境責任的一項基本原則。本案鑒定結論表明,污染場地地表水與吳海濤駕駛的槽罐車的殘留廢水具有強同源性。
東營中院審理認為,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對于涉案工業廢水的處置,被告吳某在未取得收集、貯存、處置危險廢物的經營許可證,并且被告淄博市周村某溶劑化工廠在明知這一事實的情況下,兩者共同協商,外運工業廢水,傾倒至涉案場地,造成嚴重污染,其污染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有因果關系,理應對污染導致的后果承擔環境污染責任。
東營中院一審宣判,被告吳某、淄博市周村某溶劑化工廠事實污染行為,造成環境污染的事實清楚,證據充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的相關規定判決,被告吳某、淄博市周村華益溶劑化工廠賠償原告東營市*環境污染損失費用7425607元,用于被污染場地的修復治理工作。被告吳某、楊某因涉嫌污染環境罪被墾利縣*局刑事拘留,本案刑事部分正在審理中。
據東營市中級人民*黨組成員王建民介紹,2011年10月31日,東營中院環境保護法庭正式成立,一年來共受理各類環境保護案件46件,這是山東省成立的獲得正式編制的環境保護法庭。此舉標志著東營市的環境保護工作進入了行政手段和司法手段并舉的“雙軌制”階段,對于推動東營地區環境保護與生態建設具有積極而深遠的意義。
環保在線 設計制作,未經允許翻錄必究 .? ? ?
請輸入賬號
請輸入密碼
請輸驗證碼
請輸入你感興趣的產品
請簡單描述您的需求
請選擇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