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公開遴選天津市農藥包裝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單位的公告
為依法推進農藥包裝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根據《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理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農村部 生態環境部令 2020年 第6號)《國家危險廢物名錄(2021年版)》《天津市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理暫行辦法》(津農委規〔2020〕10號)規定,按照“風險可控、定點定向、全程追溯”的原則,現向社會公開遴選農藥包裝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單位,對我市的農藥包裝廢棄物進行資源化利用,減少農藥包裝廢棄物對生態環境的污染。現將遴選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承擔事項內容
對本市回收的農藥包裝廢棄物進行資源化利用,通過分類、清洗、破碎、改性造粒等處理方式,將我市可進行資源化利用的農藥包裝廢棄物進行再利用,建立農藥包裝廢棄物來源臺賬、資源化利用產品銷售臺賬,嚴格執行轉運聯單等危險廢物管理制度。農藥包裝廢棄物資源化利用不得用于制造餐飲用具、兒童玩具等產品,防止危害人體健康。資源化利用單位不得倒賣農藥包裝廢棄物。
二、申報對象及條件
(一)申報單位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有完善的組織管理制度,運作規范,具有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和良好的信用記錄;
(二)申報單位應具備環境工程專業或相關專業從事固體廢物污染治理經驗的技術人員;
(三)申報單位應已具備有與農藥包裝廢棄物資源化利用處理相適應的場地、利用技術、工藝、設施、設備,配套的污染防治設施以及相對應的環境影響評價報告及批復、排污許可證等證明材料;
(四)申報單位應具備滿足防雨、防滲漏、防遺撒的運輸工具,有符合國家或地方環境保護標準和安全要求的包裝工具,中轉或臨時存放設施、設備,經驗收合格的貯存設施及設備;
(五)申報單位具備保證農藥包裝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的安全規章制度,包括(不限于)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運輸、貯存、安全生產、職業衛生、環境保護、可追溯管理等制度,以及污染防治措施和應急預案;
(六)具備農藥包裝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經驗,擁有農藥包裝廢棄物資源化再利用產品技術或相關專利者優先。
三、申報材料
(一)天津市農藥包裝廢棄物資源化利用企業申請表。
(二)其他證明材料,包括:環境影響評價報告及批復、排污許可證、相關成果獲獎證書、相關產品證書、單位相關認定證書等,可協助開展農藥包裝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的其他相關佐證材料。
申報單位必須確保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可行性、合規性和完整性,材料數據要求準確、完整,提供的復印件要與原件相符,不得編造、偽造有關證明材料。
四、遴選確定方式
符合條件的單位自愿報名,并按要求提交相關材料。各單位申報資料后,市農業農村委會同市生態環境局組織專家評審,對符合要求的單位,組織現場核查,根據評審結果,擇優確定,經市農業農村委和市生態環境局公示7天后,由兩家單位聯合發文向社會公布遴選結果。
五、申報材料報送
自公告之日起,申報單位請于2024年6月7日前將申請表(一式兩份)分別寄送至市農業農村委(種植業管理處)、市生態環境局(固體廢物與化學品處),其余申報材料以PDF格式電子掃描件報送至郵箱。
市農業農村委 市生態環境局
2024年5月24日
原標題:關于公開遴選天津市農藥包裝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單位的公告
版權與免責聲明:
凡本站注明“來源:環保在線”的所有作品,均為浙江興旺寶明通網絡有限公司-環保在線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站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環保在線”。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站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本站轉載并注明自其它來源(非環保在線)的作品,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贊同其觀點或和對其真實性負責,不承擔此類作品侵權行為的直接責任及連帶責任。如其他媒體、平臺或個人從本站轉載時,必須保留本站注明的作品第一來源,并自負版權等法律責任。如擅自篡改為“稿件來源:環保在線”,本站將依法追究責任。
鑒于本站稿件來源廣泛、數量較多,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等問題,請與本站聯系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聯系電話:0571-87759680;郵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