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江蘇省、安徽省、山東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四川省、陜西省、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生態環境廳(局),各有關城市人民政府,國家大氣污染防治攻關聯合中心,各城市駐點跟蹤研究工作組牽頭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和國務院第106次常務會議的決策部署,全面總結并推廣大氣重污染成因與治理攻關項目(以下簡稱攻關項目)的組織實施機制和研究成果,強化臭氧(O3)污染防治科技支撐,提升各地細顆粒物(PM2.5)和O3污染協同防控的科學性、精準性和有效性,結合生態環境科技幫扶行動安排,我部將開展PM2.5和O3污染協同防控“一市一策”駐點跟蹤研究工作,制定了《細顆粒物和臭氧污染協同防控“一市一策”駐點跟蹤研究工作方案》(以下簡稱《工作方案》,見附件1),組建了各城市駐點跟蹤研究工作組(見附件2),組織優勢單位和優秀專家團隊深入城市一線進行駐點跟蹤研究和技術指導。
請各有關單位高度重視,加強組織實施,根據《工作方案》,結合地方實際需求,完善工作機制,落實保障條件,盡快簽訂駐點跟蹤研究任務書(見附件3),積極推進駐點跟蹤研究工作,切實提升各地精準、科學、依法治污水平。各城市駐點跟蹤研究任務書經地方人民政府確認、省級生態環境部門與國家大氣污染防治攻關聯合中心(以下簡稱攻關聯合中心)審核后,于2021年5月20日前報送攻關項目管理辦公室。駐點跟蹤研究相關進展與重大事項及時報送我部。
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一)攻關項目管理辦公室
科技與財務司吳豐成、陳勝
大氣環境司李巍
(二)攻關聯合中心王淑蘭、張文杰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安外北苑大羊坊8號院
附件:1.細顆粒物和臭氧污染協同防控“一市一策”駐點跟蹤研究工作方案
2.細顆粒物和臭氧污染協同防控“一市一策”駐點跟蹤研究工作組清單
3.細顆粒物和臭氧污染協同防控“一市一策”駐點跟蹤研究任務書
生態環境部
2021年4月26日
(此件社會公開)
附件1
細顆粒物和臭氧污染協同防控“一市一策”駐點跟蹤研究工作方案
“一市一策”駐點跟蹤研究是我部落實中央精準、科學、依法治污要求的重要舉措之一。組織開展細顆粒物(PM2.5)和臭氧(O3)污染協同防控“一市一策”駐點跟蹤研究工作對于推廣應用大氣重污染成因與治理攻關項目(以下簡稱攻關項目)研究成果、強化 O3污染防治科技支撐,提升大氣污染防治的科學性、精準性和有效性具有重要意義。為高效、規范推進駐點跟蹤研究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為指導,貫徹落實國務院第 106 次常務會議精神,堅持需求牽引和問題導向,組織優勢單位和專家團隊深入一線進行駐點跟蹤研究和技術指導,促進科學研究與行政管理深度融合,支撐 PM2.5和 O3污染協同防控的科學決策和精準施策。
二、工作目標
根據減污降碳的總要求,緊密圍繞精準、科學和依法治污的需要,以實現 PM2.5 濃度持續下降和 O3濃度升高態勢得到扭轉為目標,以強化 O3 污染防治科技支撐、推動攻關項目等國家科技計劃項目研究成果轉化應用為主線,以專家團隊駐點跟蹤研究為抓手,構建科學研究和行政管理深度融合的“邊研究、邊產出、邊應用、邊反饋、邊完善”的協同創新工作
模式,補齊各地 O3污染防治技術、人才和能力短板,提出科學性、針對性、操作性強的 PM2.5和 O3污染協同防控“一市一策”綜合解決方案,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撐。
三、工作內容
(一)開展城市 O3污染成因綜合分析
開展城市 O3污染現狀、趨勢和時空分布特征研究,跟蹤研判典型 O3污染過程,分析 O3污染成因。根據需要開展觀測實驗,分析主要前體物濃度水平及其時空分布特征,明確 O3生成潛勢大的關鍵揮發性有機物(VOCs)物種,提出 VOCs 和氮氧化物(NOx)的協同減排比例。
(二)開展 O3主要前體物來源與管控對策研究
根據本地產業、能源、交通、用地結構和各類污染源排放特征,結合典型行業污染源排放 VOCs 成分譜研究,構建城市精細化、分物種 VOCs 動態化排放清單,明確對 O3生成有重要貢獻的涉 VOCs 重點行業,提出針對性強、可行有效的重點行業強化管控技術對策。
(三)提出 O3防控“一市一策”解決方案
梳理城市 O3污染防控及 VOCs、NOx 等主要前體物治理措施存在的突出問題,結合 PM2.5和 O3污染協同防控科技攻關預研課題相關成果和減污降碳的總要求,研究提出重點行業、企業分級分類管理和區縣-園區-企業 VOCs 排放動態監管技術方案,針對典型行業提出基于全流程控制技術的“一行一策”綜合管控方案;利用空氣質量監測、綜合觀測、模式模擬等手段,綜合評估 O3污染防控措施實施效果;根據產業、能源、交通結構特點,結合氣候氣象因素等研究,提出并持續完善 O3污染防控“一市一策”解決方案。
(四)推進秋冬季 PM2.5深度治理與重污染天氣應對
進一步推廣應用攻關項目研究成果,持續支撐城市秋冬季PM2.5污染深度治理;開展重污染過程跟蹤研判與應急預案實施效果評估等工作,為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提供及時有效的科技支撐。
(五)制定 PM2.5和O3污染協同防控綜合解決方案
研究 PM2.5和O3污染的共同來源與關鍵影響因素,綜合評估夏季 O3和秋冬季 PM2.5污染攻堅行動實施效果;根據國家、省、市“十四五”發展規劃及碳達峰相關工作的要求,研判不同階段PM2.5和 O3污染協同控制目標,綜合地形地貌、氣候氣象特征、社會經濟發展特點,因地制宜提出當地 PM2.5和 O3污染協同防控的路線圖和時間表。
(六)培養地方大氣污染防治隊伍
各城市確定若干名基礎較好的研究人員加入跟蹤研究工作組。充分利用國家層面人才、儀器和技術優勢,組織開展相應技術培訓,在每個城市培養一支立足當地、央地結合的大氣環境科研團隊,提升地方大氣污染防治的可持續支撐能力。
各城市可以根據大氣污染防治現狀、工作需求確定駐點跟蹤研究的主要工作內容和任務,實施過程中也可以根據進展按程序適當調整工作重點。
四、工作時間
駐點跟蹤研究工作實施周期暫為兩年,具體從2021年5月至2023年4月。其中,5月至10月重點開展夏季O3污染跟蹤研究,11月至次年4月重點推廣應用攻關項目研究成果,持續提升重污染天氣應對成效。
五、工作組組成
駐點跟蹤研究工作組由具有研究優勢和積極性的中央級科研單位和地方生態環境科研與監測機構以及相關單位等共同組成。工作組負責人須具有高級職稱,在大氣環境領域具有一定的學術影響和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研究團隊應具有較強的研究基礎和大氣污染防治現場工作經驗,主要骨干人員的研究方向應涵蓋污染成因分析、污染源管控、管理決策支撐等,專業方向包括環境、氣象、能源、交通、產業等學科。
攻關項目管理辦公室按照“統籌資源、自愿合作、合理組建、注重實效、動態調整”的原則,與各城市對接,明確各城市工作組的牽頭單位和負責人。實施過程中研究團隊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動態調整,調整程序由城市提出申請,經省級生態環境部門審核后報攻關項目管理辦公室審定。
六、工作機制
駐點跟蹤研究工作由攻關項目管理辦公室、省級生態環境部門、國家大氣污染防治攻關聯合中心(以下簡稱攻關聯合中心)、各城市駐點跟蹤研究工作組以及各城市人民政府共同完成,以簽訂《細顆粒物和臭氧污染協同防控“一市一策”駐點跟蹤研究任務書》的形式組織開展工作。各方職責和主要任務如下。
(一)攻關項目管理辦公室
攻關項目管理辦公室負責駐點跟蹤研究工作的組織協調、監督考核等。主要任務包括:
1.制定駐點跟蹤研究工作方案,制定調度考核等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
2.提供部分經費支持,協調相關資源支持駐點跟蹤研究工作;
3.凝練共性的關鍵技術與科學問題,協調科技部等有關部門加強攻關研究;
4.組織開展經驗與技術交流,推廣轉化先進適用技術;
5.督促地方落實經費、數據、辦公等保障條件。
(二)省級生態環境部門
省級生態環境部門受攻關項目管理辦公室委托對行政區域內城市駐點跟蹤研究工作組進行日常調度管理、成果集成和監督考核。主要任務包括:
1.積極將駐點跟蹤研究納入省級大氣污染防治攻堅行動重點任務,并完善相應的工作協調機制;
2.明確省級層面的技術支撐團隊并落實工作經費,做好行政區域內各城市駐點跟蹤研究成果的集成和轉化應用,組織開展城市間相互影響研究,形成本行政區域 PM2.5和 O3污染協同防控方案修訂與調整建議;
3.組織開展行政區域內城市間技術與經驗交流,協調相關資源支持駐點跟蹤研究工作;
4.建立符合本行政區域的駐點跟蹤研究管理制度,對行政區域內各城市駐點跟蹤研究工作進行日常調度和監督管理,做到“月調度、季總結”,每季度向攻關項目管理辦公室報送本行政區域駐點跟蹤研究工作進展和成效;
5.督促本行政區域各城市落實經費、數據、辦公等保障條件;對工作機制不順暢或任務目標進展不力的城市進行提醒談話,并根據情況提出團隊和研究任務調整建議。
(三)攻關聯合中心
攻關聯合中心是駐點跟蹤研究工作的技術抓總單位,負責提供技術方法和工具,組織專家開展技術指導、嚴把研究成果質量。主要任務包括:
1.制定統一的駐點跟蹤研究技術規范和要求,建立統一的數據共享和質量控制平臺;
2.每月至少組織開展 1 次專題技術培訓;
3.定期梳理各城市駐點跟蹤研究中發現的實際難題,并組織專家赴城市現場開展技術指導和幫扶;
4.集成各城市駐點跟蹤研究成果,形成區域 PM2.5和O3污染協同防控的對策建議;
5.組織開展污染過程預測預報、會商分析、專家解讀、效果評估和科學普及等工作;
6.協助攻關項目管理辦公室開展跟蹤研究日常管理工作,協助辦理中央領導同志批示件和生態環境部交辦的任務;
7.組織開展研究成果向技術指南、政策建議等轉化;
8.承擔生態環境部、科技部、財政部等有關部門的研究項目。
(四)城市人民政府
城市人民政府是駐點跟蹤研究工作成果的用戶,負責提供必要條件保障,組織開展駐點跟蹤研究工作,評價、應用駐點跟蹤研究成果等。主要任務包括:
1.積極將駐點跟蹤研究納入市級大氣污染防治攻堅行動重點任務,建立政府掛帥、涵蓋生態環境、氣象、工業、交通、能源、住房城鄉建設、農業農村等多部門協作機制,指定專人對接相關工作;
2.選擇駐點跟蹤研究團隊,明確地方需求,確定主要研究任務、考核指標及預期成果,簽訂任務書;
3.落實工作經費,提供必要的辦公條件、科研設施、數據和資料保障,協調市內相關部門和企業開展實地調研和現場測試;
4.密切跟蹤研究進展,定期聽取成果匯報,協調存在的問題,推動成果落地應用;
5.評價駐點跟蹤研究成果成效,協助攻關項目管理辦公室和省級生態環境部門開展監督考核。
(五)駐點跟蹤研究工作組
各城市工作組是駐點跟蹤研究工作的技術責任主體,具體執行駐點跟蹤研究的各項任務,支撐服務好 PM2.5和 O3污染協同防控工作。主要任務包括:
1.細化跟蹤研究方案,編制任務書;
2.積極深入城市一線開展調研和跟蹤研究工作,負責人每年在城市工作時間不低于30 天;
3.對污染過程進行預測預報、會商分析、專家解讀、效果評估等;
4.定期向政府報告研究發現的問題及對策建議;
5.參與政府相關決策前期咨詢和論證,幫助地方凝練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資金項目建議;
6.協助落實各級監督檢查發現的問題整改和領導批示件辦理,提出對策建議;
7.開展相關技術培訓和科學普及,帶動地方人才和能力建設;
8.做好成果總結,按要求及時提交研究數據、成果等。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落實責任
參與駐點跟蹤研究工作的各有關單位要高度重視,加強黨的領導,提高政治站位,切實把駐點跟蹤研究當作一項重要政治任務來抓,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全力保障駐點跟蹤研究工作落到實處。有條件的地方要成立臨時黨支部,以黨建工作促進業務工作。各有關人員要堅守廉潔自律底線,切實防范廉政風險。
(二)注重銜接,形成合力
駐點跟蹤研究工作要與國家、地方 PM2.5和O3污染協同防控的工作部署以及各類專項督查、監督幫扶等工作緊密銜接、資源共享與相互支撐;充分利用攻關項目和國家重點研發計劃等科技計劃項目的研究成果,避免重復;建立數據管理與共享平臺,實現數據、技術、成果等資源共享;各城市駐點跟蹤研究工作組要加強交流,相互學習和借鑒先進的做法與經驗。
(三)保證投入,確保產出
各有關單位要制定計劃表,明確階段目標、工作任務、人員和時間安排,落實主要責任人,充分保證足夠的時間、精力、人員和經費投入;加強對駐點跟蹤研究工作的監督管理與調度考核,嚴把研究過程與成果質量關,積極推進工作產生實效。研究成果能否達到對應城市人民政府要求將作為駐點跟蹤研究任務通過驗收的前置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