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 環保垂管監管關鍵在如何管
“環保工作的難點在縣一級,縣級環保力量較弱”。實行省以下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推進地方政府對環境質量履職盡責,無疑是可喜可賀的。但也誠如環保部行政體制與人事司司長任勇所言:要把責任落實在地方,而不是因為“垂管”把責任帶走,唯有通過制度設計促使地方政府更好履行環保責任,推動重發展、輕環保轉變為經濟與環境協調融合。歸其一點,環保“垂管”關鍵不在誰管,而是相應的監管部門如何管?
有這樣一句歇后語說得好“剃頭挑子——一頭熱”,用以比喻一廂情愿。或許大家還記得近年來,環境問題所引發的公眾焦慮,并把當地環保局長屢屢推上“風口浪尖”的例子。從“邀請環保局長下河游泳”“請環保局長喝黑水”,到環保部門“看得見管不到”,環保局長“匿名舉報”的尷尬和無奈,再到環保局長吐槽“霧霾我根本管不了”,后到點名通報,環保部約談地方政府主要領導及有關部門負責人治污。如此可見,治理環境污染單靠同級或者略高一級的環保部門的確獨木難支。在當前的體制機制下,在“環境保護讓位于地方利益”的語境下,無論地方環保執法多么強悍,都難保拗得過“行政意志”,更是難以撬動被地方主政者視為“衣食父母”的污染企業。
其實,說到環境污染的治理,我們不難發現,從中央到地方的政策、立法可謂是日臻完善。但一些地方的治理結果卻“濤聲依舊”不盡人意,而且還有越治越嚴重之感。以“霧霾”、還有看不見的土壤污染,看得見的水污染等等為例,往往都是從“小病”變成“頑疾”后成“毒瘤”“沉疴”。究其原因,要么是“雷聲大雨點小”風聲一過再卷土重來,要么是只盯著自己的“一畝三分地”,各自為陣。到后不外乎用“釜底抽薪”之法,用灑水車灑灑水“清洗天空”,或者暫時關停解一時之急。如今環境監測試行“垂管”,更是考驗“垂管”部門的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考驗如何協同民眾參與、社會協作,打破早前“看得見的管不著,管得著的看不見”的尷尬。
“解鈴還須系鈴人”。遠水若真能救近火,固然是好事。但也應該看到,“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因為很多地方的每次上級環保督查,都會發現許多存在環境污染問題的企業,而當地環保部門卻好像一點不知。或許這與當地環境監管不到位有關。但也不可否認在監管不到位、肆無忌憚污染的背后,有無地方政府保護主義的“魅影”?有無“權力”干涉、阻撓而導致環保部門無力監管?有無監管者與違法排污者沆瀣一氣,形成利益相關體,都不好妄下論斷。鑒于此,環保“垂管”,依然檢驗的是上級監督是否太遠,同級監督是否太軟,下級監督是否太難?
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對于環保“垂管”欣喜之余,還需強有力的制度做好“后手棋”。不要像部分地方拍著胸脯的環保約談治理,由于重重拿起、輕輕放下,沒有撕破面子,沒能成為一種制度,以法律的形式明確定義出來,形成一定震懾力,是不足以讓“垂管”產生奇效形成牽引力的。誠然這樣,“垂管”難保不會杯水車薪,形式上的好看。
建設生態文明,關系人民福祉、關乎民族未來的長遠大計。環保“垂管”重在“管”。愿“垂管”擲地有聲的同時,更希望我們所有執政一方“父母官”能轉變發展觀念、創新發展模式、破解發展難題、提高發展質量的重要途徑,保住那一點點賴以生存的藍天綠水。